怎樣進行立論論證
立論者,首先要有理,想把道理給別人講清楚,自己首先要對所講的理有明晰而透徹的認識。在一篇文章里,它有中心論點和分論點之分。中心論點包容分論點,分論點充實中心論點。要使中心論點充實,可以圍繞中心論點多問幾個“為什么”。例如:要論述“珍惜今天,才有明天”這個中心論點,就可以問這樣一些小問題:今天和明天各意味著什么?今天和明天是什么關系?為什么說不珍惜今天,就沒有明天?怎樣珍惜今天?等等。在中心論點的統帥之下,把分論點都尋找出來,進行恰當而合理的組合、闡發,這篇文章的內容也就基本完成了。
立論論證的根本任務是:千方百計地證明自己的觀點是正確的、可信的、是符合客觀事物運動規律的。在論證的過程中,經常要用到各種方法。
1、歸納推理
它是通過對若干個事物某種共同屬性的分析、綜合,從而得出一個一般性的結論的方法。例如:“李賀作詩的“天才”,司馬遷寫作的“天才”,愛迪生發明的“天才”蓋叫天表演的“天才”,魯迅文學創作的“天才”,以及所有成功者的天才,都證明了一條樸素的真理:沒有勤奮這個偉大的母親,成功這個嬌子就絕不會誕生在世上。”這幾位天才的人物都有各自的表現和不同的業績,但是通過歸納卻發現他們身上有共同點,就是:“沒有勤奮就沒有成功”。這個歸納具有普遍的意義,具備了很強的說服力這種歸納推理的過程,也正表現位一種論證的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