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縣審計局年度工作總結
2013年,我局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在上級審計機關的指導下,按照全縣經濟工作會議要求,緊緊圍繞經濟建設中心,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這一目標,認真開展審計監督工作,取得較好成績。至12月中旬,共完成審計項38個,審計資金11232.82萬元,審減金額為549.19萬元,查出違規行為金額1804.98萬元,審計處理應上交財政資金21.3萬元,應自行糾正金額930.64萬元,為國家節約了資金,為全縣經濟的保駕護航起到了促進作用。
一、年初審計計劃完成情況
年初計劃的五項審計內容(市局通知:調減地方金融審計,調增地方債務審計)已全部完成:
(一)同級財政審計
對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對縣財政局及相關單位進行了審計,審計工作已經完成。發現向非預算國有企業拔付款項718.58萬元、隱瞞預算收入930.64萬元、縣國有公司代有關單位購置5輛小汽車145.92萬元、擠占成本9.85萬元等問題。延伸審計計生局和工貿局的部門預算執行、對扶持發展小微型企業財政補助資金使用情況,對財政預算執行審計中,發現部門預算對收入預算未作安排、截留預算收入、挪用專項資金、扶持的部分微小企業經營生產存在問題等。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審計意見,并責成整改。通過審計,加強了財政監督和稅收征管,深化財政改革,強化支出管理,合理調整支出結構,確保重點支出,加強財源建設,完善政府采購制度等起到了較好的促進作用;
(二)專項資金審計
1.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為摸清保障性住房工程規模、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檢查政策落實情況和實施效果,揭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提出完善制度,規范管理的建議,推動保障性住房體系不斷完善。根據審計廳的統一部署,開展了保障性住房項目工程的跟蹤審計與審計調查,查出在實施保障性住房項目工程中政策落實及資金管理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 及時向政府提出了建設性的審計建議;
2.扶貧生態移民資金跟蹤審計。督促項目實施單位—花江鎮和永寧鎮完善相關手續,跟蹤資金的規范使用,確保扶貧資金安全。
目前,這兩項已完成年度跟蹤審計任務,并出具審計報告。
(三)固定資產投資審計
一是對縣國土資源局實施的縣醫院丫口危巖治理工程進行審計,審減金額為942791.8元,審減率為19%;
二是對縣林業局冒寨林場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工程進行審計,審減金額為1344292.83元,審減率為6.8%。因我局審計力量薄弱,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是委托中介機構進行,我局與委托方、業主方和施工方反復進行數據核對,在11月份審計工作已全部完成;
(四)經濟責任審計
花江鎮原鎮長龍彬,計生局原局長任明學的離任審計。根據縣委縣政府的工作安排,嚴格按照《黨政機關領導干部、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條例》的規定,認真做好領導干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上半年我局完成了對縣計生局原任局長任明學同志和花江鎮原任鎮長龍彬同志的經濟責任審計,為縣委縣政府選拔任用干部提供必要的審計參考依據。該項目審計已全部完成;
(五)配合中央、省、市進行地方政府債務審計。審計工作已基本結束,摸清了我縣債務情況及相關數據,為縣委政府今后的經濟工作提供參考資料。
二、其他審計工作開展情況
(一)完成縣委縣政府及部門審計情況
1.開展縣土地收儲項目、土地開發項目前期資金使用情況審計,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審計,審計項目11個。為確保我縣土地收儲項目前期資金和土地開發項目前期資金管理使用的合規性、安全性和效益性,認真開展對該專項資金的審計,共審計資金6995.58萬元,審計減金額94.28萬元;
2.其他項目審計完成情況:水利建設項目10個、農業項目審計2個、企業審計1個、教育審計4個、林業項目鄉鎮養老院審計1個,共18個。以上審計不同程式度的發現一些違規違紀行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分別作出了處理意見,維護了財經法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