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工作方案
今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為進一步打好藍天保衛戰,促進我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按照《《市2021年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工作方案》(污防攻堅辦〔2021〕1號)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現就我局2021年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工作實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攻堅目標
(一)基本思路。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大氣污染防治的最新決策部署,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以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為主攻方向,以基本消除重度污染天氣為主要任務,持續推動工業源、移動源、揚塵源治污減排,加強秸稈禁燒和煙花爆禁燃禁放管控,深化區域聯防聯控,強化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推動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攻堅目標。攻堅期間(2021年11月—2022年3月),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完成PM2.5濃度、優良天數率管控目標(目標詳見附件),確保市2021年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攻堅任務
(一)深化工業源綜合整治
1.鞏固“散亂污”清理整治成果。11月底前開展一次“散亂污”企業再排查、再清理、再整治,堅決遏制“散亂污”反彈。不斷完善“發現一起整治一起”的長效機制,落實鄉鎮、街道網格化監管責任,確保全市“散亂污”工業企業動態清零。
牽頭單位:市運管所(配合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局開展工作)
2.開展砂石行業專項整治。11月底前完成砂石行業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各項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開采、加工、運輸全過程揚塵防控,尤其是運輸環節揚塵防控,各砂石加工企業必須按規范要求建設車輛沖洗裝置,未清洗干凈、覆蓋不全和超載車輛嚴禁出廠。將轄區內砂石加工企業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清單,落實應急管控措施。
牽頭單位:市路政所(配合市砂整辦開展工作)
3.開展汽修行業排查整治。11月底前完成新一輪汽修行業排查整治,重點檢查烤漆房是否按規定及時更換活性碳、活性棉等吸附材料,廢氣污染治理設施是否正常運行,嚴禁露天、敞開式噴涂作業。在重污染天氣預警管控期間,市建成區內汽修企業不得進行調漆、噴漆和烤漆作業。
牽頭單位:市運管所
(二)深化移動源專項整治
1.大力提升營運車排放水平。加快推進城市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等電動化。提高營運車準入標準,加快推進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采用稀薄燃燒技術和“油改氣”的老舊營運燃氣車輛淘汰更新(含場內作業車輛)。其中,新發證(含換證)車輛必須達到國四(含)以上標準,逐步淘汰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
牽頭單位:市運管所
2.強化機動車排污監管。開展常態化柴油車路檢抽測,按照“環保取證,公安處罰”的原則,依法查處超標機動車上路行駛違法行為,并追溯相關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違法行為。
牽頭單位:市運管所(配合生態環境局開展工作)
3.加強對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的監管。將問題較多的檢驗機構、異地車輛或柴油貨車排放檢驗較多的檢驗機構列為重點監管對象。采取部門聯合檢查等形式,12月底前完成全覆蓋排查,特別是加大對重點監管對象的檢查力度,對偽造檢測結果、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等違法行為予以嚴厲打擊,并公開曝光。
牽頭單位:市運管所(配合生態環境局開展工作)
4.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嚴格執行非道路移動機械信息登記管理制度,強化機械作業現場管控,加大機械信息登記、進出場登記、燃料使用等臺賬管理記錄的抽檢力度。扎實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排放常態化監督抽測,嚴查超標排放工程機械。禁止使用未完成編碼登記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加快淘汰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或使用15年以上)非道路移動機械,鼓勵淘汰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








